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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韶关市公职人员户籍自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06 浏览次数:

学校各单位:

根据上级下发的《韶关市公职人员市民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要求,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《韶关市公职人员户籍情况自查报告表》和《韶关市公职人员户籍情况自查汇总表》,各单位汇总后于9月30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。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人力资源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