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以副高以上职称(或高级技师)办理:
1.韶关市高层次人才界定申请表;
2.身份证、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(复印件要注明:复印件与原件相符,签名和注明日期;
3.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;
4.照片小一寸2张(蓝底)。
备注:省外专业技术资格需办理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,省外职业技能(资格)证书要求全国联网可查。
二、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来办理:
1.韶关市高层次人才界定申请表;
2.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(复印件要注明:复印件与原件相符,签名和注明日期);
3.就业报到证或者就业通知书的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4、单位开具在职证明;
5.照片小一寸2张。
备注:学历要求是——①取得博士学位;②在国(境)外知名高校取得本科学历及硕士学位;③取得国(境)外硕士学位且本科层次为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或广东省重点高校;④取得国内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(全脱产学习)。